劳拉和莱克斯把所有的钱全部找出来数了一遍,金费尔一共13个,还有一些零钱,这几天的花销并不大,最大一笔是给塞加尔买糖。
离开小酒馆的时候,劳拉已经预交了2金币作为定金,她们现在天黑头去船只停泊的地方,偷偷上传,上去后再交钱。如果没有被发现,到地方她们再悄悄下来,被发现了,还要继续拿钱开道。
莱克斯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,遗憾地说,“当时我太慌张了,没有搜一下那家伙身上有没有钱。”
劳拉表情一僵,她也没想到,但她面色不变,很是沉得住气,“第一次干,难免有疏忽,下以后记得就行了。”
……
尼尔森子爵又换了一身衣服,这是比管家的制服还要更不体面的装束,他偷偷摸摸来到劳拉三人第一次落脚的旅店,敲敲柜台,“找人。”
旅店老板年纪大了,戴着一副玻璃磨制的老花镜,镜架滑落到鼻尖,他低着头挑着眼睛看人,“找谁?”
“三个女——不,三个矮个子的家伙,穿着黑色的衣服,是一辆马车送过来的,脸皮干瘪,皮肤比失去水分的海鲜还要皱巴,他们在你这里找了大约有五六天了。”
尼尔森子爵已经尽量掩饰自己高高在上的态度了,仍然教旅店老板看出了痕迹。
他不露声色地扶了扶眼镜,慢慢的抽出一个纸张粗糙的本子,“哦,有这么一伙人,但他们早就不在这里住了。”
尼尔森子爵,“什么时候离开的?”
“来的当天就跑了。三个人鬼鬼祟祟的,不是偷了哪位尊贵老爷家的东西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