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是心结,共存在彼此最微妙隐秘的地方,共存在彼此最脆弱柔软的地方。
这时忽地被戳了一下,荼颜有点不知所措起来。
两人初遇时一个十四一个十七,身高加起来还够不到石榴树上的果子。在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年纪,少年心思千奇百怪,别说揣测洛岚,他自己都一时想不明白自己。
“你的心又不长在我身上。”荼颜翻过来朝向洛岚,支起下巴,“而且过去那么久,记得才怪了。”
青年脸上的潮红已被晾褪大半,眉目倦懒松弛,一贯的闲色。
洛岚没忍住又吻了他的鼻翼:
“还记得什么?”
“一些……零零碎碎的。”
“比如?”
荼颜吊了他少顷,微不可闻地笑道:“真想知道?”
“嗯。”
“比如那件酒红色蕾丝裙,是我从上一个误闯者的身上扒下来的,除此之外还连带一双哥特风的高跟舞鞋——那段时间我特别讨厌穿这种带根的鞋子,但是没办法,上上个人留下的遗物均破裂开胶了,我又不肯能光脚在泥里乱踩。”
洛岚在脑海中遐想一遍,总觉得这个描述在哪里听过,但始终想不起来。
“即是说在杀完她的两天后,你来了,舰艇飙过头顶坠入竹林,我都不敢相信那堆烧得乌漆嘛黑的焦炭里还藏着个活人……但事实证明,你比那些废物强上许多,不但活着,还自己开舱门走了出来。”
洛岚推论:“然后就遇见了你。”
“不。那时我正蹲在梧桐树上吃青枣,伺机观察,然后刻意挑了颗最酸的砸到你头上。”
洛岚眉棱一抽。按自己年少时那股倔劲,这梁子算是结下了。
果不其然,荼颜紧接着就说:
“你当时表情虽没多大变化,但拳头是握紧的,分明是被气得半死。你还抬头冷冷瞥我一眼,说我像……像——”他一副绞劲脑汁也憋不出话的样子。
“像什么?”
“像崴了蹄子的羊。”
洛岚一愣,将欲露出一丝轻松的笑,但没两秒就瞅着荼颜不算灿烂的脸色憋了回去。
面面相觑,他悟性绝佳地把人抱住:“我的错。”
“这算是在哄我吗?”荼颜挑着眼尾,“今晚第二次,你看起来心情很好。”
联想起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,洛岚都觉得惹火,干咳道:“后来呢?怎么样了?”
以免破坏氛围,荼颜煞费苦心地省略掉了中间几月鸡飞狗跳的磨合阶段:
“你们天荒产出的机舰质量过关,表面焦黑,内部竟然只损毁了零件,飞是不能再飞了,但装两个人进去还是绰绰有余。”
洛岚听懂他的意思:“那是我们曾经的家。”
荼颜:“嗯,这里是我们现在的家。
“无论过去还是现在,都是一样的。”
幸福会让人的问题变蠢。洛岚:“过去我们也会像现在这样躺着吗?”
要命。荼颜心想。那时自己要像现在主动滚进他怀里,多半会被人毫不留情踹下床。
“不会。我习惯躺在藤蔓上吊着睡。而你还保持着为人的优良传统,被子能盖得严丝合缝。”他道,又话锋一转,“但除开这个,其他活动我们基本是一起进行的。机舰回廊边上有座浩大的书库,坠毁后塌了一边房顶,后来被我们改装成了舞台、杂物间、放映室还有阅读吧。”
洛岚不确定这几个地方是怎样整合到一起的:“这么万能?”
“当然。那里本身就是个巨大的储藏室,除了五花八门的书籍,还有厨具、煅铁器、颜料和各种猜不出用途的演出道具。
“有次我们从铁柜后面发现一纸箱蒙灰的碟片,稀里糊涂取出来放进机器里,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它就开始自动播放,两道声音你一言我一语,混着钢琴的旋律,像在剧院一般,把整个房间唱得升了个档次。
“你说这是唱片,多保存着歌剧和提琴曲。”
——“什么是歌剧?”荼颜走到碎窗边坐下,饶有兴致地问。
——“把故事情节演绎出来。你成为故事中的人,去经历他经历过的一切。”
——“真有意思。那唱到维多斯克带领群众谋反,我是不是也要扛起把屠刀冲出门去?”
——“嗯,就跟百加列与上校共赴舞会,你得主动亲吻他一样。”
洛岚挑起他一缕银发:“所以就有了后面的《狐王之死》?”
荼颜:“嗯,这是我们最青睐的一部,但不是第一部。”
他了然,没再追问下去,掌心覆在荼颜肩膀拍了拍:
“睡吧,很晚了。再聊下去太阳要爬出来了。”
寂静中,荼颜清醒着,无端觉得今晚的月光亮得出奇。
他尝试强行酝酿出睡意,于是侧回窗边闭眼。瞬息间,他想起自己与洛岚见证过的第一首歌剧,叫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。
朱丽叶:“啊,不要指着月亮起誓,它是变化无常的,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;你要是指着它起誓,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无常。”
罗密欧:“那我指着什么起誓呢?”
“不要指着天空起誓,因为它是上帝的居所;
不要指着这双手起誓,因为它们会衰老;
不要指着你的眼睛起誓,因为它们会黯淡;
只指着我的心起誓,它永远属于你,
直到世界毁灭,直到时间尽头。”
唱词在脑海中涌成漩涡回流,荼颜昏昏沉沉睡了过去。